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網購的寒冬將至,Groupon Taiwan傳即將關閉?

網購的寒冬將至,Groupon Taiwan傳即將關閉?


根據網路Inside網摘的消息傳出,「Groupon Taiwan 營運到九月底結束,業務部門上班到本週為止」。台灣著名團購網站代表Groupon,在台灣的運作情況近年最受到關注,可說是不斷更換CEO情況嗅到一些經營端倪。這次如果符合網路消息欲結束營運,是否也暗示台灣曾經的團購風潮也將如同時序,吹向寒冬?

Groupon Taiwan不斷提出新策略,但每年都在換執行長

時光回到2012年,GROUPON台灣(台灣酷朋)台灣區總經理郭書齊、營運長郭家齊兩位兄弟檔宣布辭職再創業。沒想到,之後從2013、2014到2015年,執行長以每年更換一任的速度,顯示上位時間屁股還沒坐熱就被取代。

2013年當時GROUPON台灣的執行長為楊聖武,當時對外宣示台灣酷朋不再定位為團購網站,而是提供「全方位行銷服務」的平台。到了2014 年,風光延攬Easy Taxi創辦人暨執行長謝佩甫出任GROUPON台灣執行長。當時GROUPON還提出台灣2014下半年有3大業務策略:1.行動服務優先,推出GROUPON App;2.為在地商家帶來核心價值;3.在地優惠市集- Check GROUPON First。

到了2015年,執行長換為方俊強進一步對外宣布GROUPON台灣的新布局。GROUPON與台北的寧夏夜市及第一銀行合作,推出「夜市現金電子抵用券」,只要有線上購買之電子憑證,就可用手機逛夜市,凸顯GROUPON台灣積極搶攻行動電商市場。


但是,GROUPON台灣的商業模式本質,仍舊以團購作為基底,團購看似玩不起來的潛在問題究竟出在哪?

團購的潛在經營危機:吃掉商家利潤,一般顧客感受「次等待遇」

儘管市調公司分析,指出台灣2015的網購市場將突破新台幣兆元大關。但是市場大餅真的是看的到且吃的到?從2011年起,台灣團購業者如春筍後冒出,全盛時期曾出現多達50家以上團購業者。不過經過市場的一番併購、新生、重整、退出。資策會中華民國電子商務年鑑提到,一直到2013年,台灣團購市場佔有率大多集中在OMAJI夠麻吉、Groupon台灣酷朋、17Life、瘋狂麥克四大業者。

台灣團購面臨那些挑戰?根據資策會的「2013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應用-O2O(團購)發展應用」報告提到:團購模式誕生之後,本地傳統生活服務類行業的促購噱頭基本上只剩下「打折」。這些狀況衍生出團購的各項負面消息,例如購買餐券卻訂不到位;現場才發現服務縮水;一般未團購的消費者被視為「二等公民」等,消費者對團購商品逐漸產生疑慮。

由於競爭激烈,這也連帶合作業者受到不少消費者客訴,同時商家利潤為了打一波特價,無形的利潤被吃掉。加上大部分的團購券是要讓消費者拿著團購券到店消費,因此消費者注重的仍是「服務」。團購常因限時搶購而導致消費者衝動購買,店家也因為促銷而超賣、沒有衡量自己的負荷能力,因此才產生諸多申訴案件。

GROUPON台灣的新聞,的確再一次為台灣的團購市場掀起一陣波瀾。不過其他業者是否連帶受影響?或是也因為此事件,讓台灣網購再一次出現創新模式,都值得繼續觀察下去。

轉載自《SmartM

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

Google再出招,發送垃圾信有可能降低網站排名

Google再出招,發送垃圾信有可能降低網站排名

電子郵件,垃圾信,Google

Google 在 7/30 時發布了他們的一項專利 – 將發送垃圾信作為排名的因素之一。Google 申請了這項專利並不代表這件事一定會在搜尋引擎上採用它,但是我們可以知道 Google 仍然在思考如何更進一步的懲罰垃圾信發送者 – 不管你是自己發,還是透過別人的 IP 發。

過去我們很難把發垃圾信和網站排名聯想在一起過,更不可能認為當你用電子報向使用者宣傳新功能、產品時,你的網站排名有可能同時受到影響。然而隨著這個專利的發佈,我們可以稍微看見 Google 所劃的未來是什麼樣子。

專利內容

先從他的摘要看起:

“A system and method is disclosed for determining a reliability of an online vendor. One or more groups of undesirable emails (for example, spam) are analyzed to determine a prevalence of a known vendor. A reliability indicator may be determined for the vendor based on the identified prevalence of the vendor in the emails. The reliability indicator may then be provided to a remote application for use in assessing the reliability of the vendor.”

Google 申請的這項專利讓他們能夠以電子郵件的訊號(例如垃圾信)來決定一個 vendor 的可靠性,而一旦這項專利被實際應用到網站排名上,這對許多人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以下是專利流程圖:
電子郵件,垃圾信,Google
“For one aspect, one signal for estimating the reliability of a vendor (For example, an online retailer) may be based on the amount of spam email received from the vendor.”

這裡的理解是,Google 會根據接收到來自某一 vendor 的垃圾信數量,來決定該 vendor 的可靠性。(Google 解釋 vendor 可以是任一網路零售業者,這裡認為可以廣義的視為任何網站。為了避免解釋造成岐義,文內會保留 vendor 這個詞。)

Google 將會根據一個 vendor 所寄出的垃圾信數量,來判斷一個 vendor 的可靠性。相對的,一個可靠且誠實的 vendor 會傾向較少的垃圾信。

然而,如果這件事情單單只是透過過濾器找出垃圾郵件,並不會影響到垃圾郵件發送者的行為。到底 Google 打算怎麼做呢?

“On detecting a vendor characteristic, the email may be associated with the vendor associat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 Vendor characteristics may include attributes (for example, at least a portion of an electronic address, URL, domain name or a partial domain name, or the like); one or more terms (for example, a name or partial name of a vendor); an image or the like, associated with one or more known vendors, or that are known to exist in emails or websites associated with the one or more known vendors.”

一旦辨識出垃圾郵件,Google 將會掃描這些郵件的內容,並找出相關聯的 vendor,如果 vendor 出現在垃圾信的頻率越高,它就越有可能是不值得信任的 vendor。

此外,Google 將會利用被認定為是垃圾郵件的電子郵件內的網址、圖片和 vendor 的相關性,來作為 vendor 是否可靠的一個訊號。即使你用來發信的信箱、IP 並不是自家的,你在垃圾信內附上的連結、圖片仍然有可能造成你的網站被降低排名。

Google為什麼要這麼做?

簡單來說,一份專利或白皮書並不保證某個作法或是事情一定會發生,而是我們可以從中看出一間公司對於未來的規劃和想像。申請專利的點在於保護一個想法,他們可能在為一個想法佈局,或是純粹避免其他人(yahoo)使用這個想法。

然而,申請一個專利除了會花許多時間發想外,更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進行專利檢索和寫申請書,並不是想做就做的一件事。從這裡可以看出,Google 對於利用電子郵件的模式來決定一個 vendor 的可靠性這件事的興趣大到他們願意投資一個專利的資源。

從這項專利看來,Google 並不認為網站內容是網站排名的全部因素,而是包括了整個網路行為是否符合準則。所以,這會對寄電子報的 vendor 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個人認為,降低網站排名的懲罰會大大的降低那些寄送看似內容正常,實際上卻未經同意發送(其實也就是未經許可的寄送) 的電子報 vendor 數量。如果因為被 Google 判定為寄送垃圾信而造成網站排名的下滑,電子報似乎不會是太好的投資。

參考資料:Email spam and junk mail as a vendor reliability signal
轉載自《dcplus 數位行銷實戰家

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如何優化網址 (ver 3.0) , Basics of SEO friendly URL (ver 3.0)

如何優化網址 (ver 3.0) , Basics of SEO friendly URL (ver 3.0)

前幾天看到有人分享一篇文章, 講到有關網址 URL 的一些觀點,只是這篇文章的範例是取自於 2009 年前 MOZ 的資料,以現在的角度多少有點不一樣了,所以就當作是回應給朋友參與討論。

這五年來說起來變化也是挺多的, 其中包含幾個因素:



1. Canonical URL:典範網址的始用,由於社群分享,追蹤碼到處林立,一個相同的網址被夾雜很多參數是必然的,雖然透過 Webmaster Tools 可以經過設定讓 Search Engine 知道,還不如直接把每一個獨特內容提供一個 "典範網址",這樣大家都不會認錯。

2. 網址的 Ranking Factor:在之前網址是一個很重要的 SEO 排名因素,而現在已經被調得越來越低了,當然是因為有些角度這樣對使用者是有利有弊,有時是很好辨識的方法,有時又是很煩人 (Annoying),最後也是因為被某些過於黑帽的 SEOer 過份的操弄,最後 Google 降低其重要性。

3. RWD (Responsive Web Design):現在很多網址都也因為使用者的 Browser (Agent) 來調整角度,甚至有些瀏灠器是不合適使用 URL 來傳遞輸入與分別,所以 URL 的價值也跟以前的角度變得不一樣。

4. Bing 的興起:因為 MicroSoft 觀點儲存網站,會把 URL 的路徑真的當成 Folder,以此 Folder 來做管理,處理與聚合,在大部份時候,Folder 類似的路徑的確是可以對應到真實的檔案與路徑,以這觀點來看是相當合理。

但當然網址是最重要的 SEO Ranking Factor,尤其是網域,但這網域這因子是最難去改變的, 所以在操作上實務並不高,倒是次網域之後倒是可以去 "操作" 的,在這邊來看網址與最新 SEO 的角度思維為何?

1. 子網域:以現在 RWD 的角度,已經不建議使用 mobile、m 等等用次/子網域來做為 View (視角) 的切換,子網域要考慮的還是系統面,尤其是在網站架構的完整性,也就是說一個具有 "高內聚性","獨立性/低藕合性" 的內容與功能,再來切割子網域,也就是切出子網域會造成內容重覆是盡量避免,除外還是要保持一個網域有一定足夠的內容,這數字大概 300~3000 頁,或 1/10 到 1/3 之間。


2. 頻道 (分類):在網域之後的網址第一個 "/" 的 "Folder (檔案夾)" 是最重要的,通常是指這網站的 "頻道"、"分類",而這個算是大分類的頻道,因此一定是最高層的分類,事實上網址的概念都是以這樣去做切割,通常建議是頻道數不要超過 10 個,而通常建議這個 Folder 最好是有字意的,也就是不是用代碼或數字來做切割。

3. 功能/程式:第二個 Folder 通常是種 "條件" 與 "指向",通常很多人習慣把這個放在第一個 Folder (目錄),但通常最好第一個目錄放更上層,更有意義的頻道與分類來使用,而功能與程式最好放在第二層,通常透過 Pattern Match (樣式對應) 的 Rewrite (改寫) 這樣就很夠,不見得要放在最前面,雖然是稍微複雜一點。

4. 概念 (關鍵字、標籤):第三層的 Folder 是以概念做聚焦,通常是關鍵字、標籤、分類或次分類,若是以 SEO 的觀念來看,就是使用者會搜尋用的關鍵字的聚合,只是通常不須要一定是此關鍵字 (Keywords),以現在來看,只要有用相同概念的,放在同一個目錄下是很有聚焦的想法。

5. 其他參數:到這邊就已經有三層目錄了,基本上應該就很夠了,其他的參數就當作一般的 GET Parameter 來作傳遞沒甚麼不對,只是可以在問號 (?) And (&) 等符號做些修飾就更好了, 甚至在某方面這參數也當作是程式的另一層導引也不是不可以。

6. 頁數等 Scope/View (日期、排序、條件過濾):理論上上面五項就可以組出一個完整的網頁,但往往這樣的條件會有很多頁,所以有時會須要作日期、頁數、排序、條件等等建立不同觀點的網頁,因此此時還須要以這觀點做再一層的聚合是對網站結構是相當好的。

從上面這幾項,該如何實作出該有的網址呢?這邊以 "新文易數" 來做範例:

http://tag.analysis.tw/news/tag/柯文哲/all/20150101/view=1

Analysis.tw 有很多個網站,tag 是專門分析標籤的系統,而 news 是指在新聞類這個頻道 (Channel) 下來看,tag 指的是標籤的觀點,聚焦在後面的柯文哲這個 Folder,而此 tag 標籤下的都是在這之後做使用,像 all 指的是全部的新聞,事實上是會跳到 tag_all.php 這隻程式,所以程式事實上會呼叫的是:

http://tag.analysis.tw/tag_all.php?type=news&tag=柯文哲&date=20150101&view=1

若是以下面的網址來看,大部份的使用者是無法知道他在看甚麼,但上面的網址就很好解讀,甚至給搜尋引擎來看也是相當合理且有聚焦的,而從 "/tag/柯文哲/" 這 Folder 目錄為一個聚合點,這個就是只靠 "參數" 做不到的,而在 Rewrite Rule 的寫法是:

^/(.*)/tag/(.*)/(.*)/(.*)/(.*)   =>    /tag_$3.php?type=$1&tag=$2&$4&$5

而這邊只是做個範例, 事實上實作上還是有些許差異....

會這樣做,不只只是為了 SEO (搜尋引擎優化),而也包含對使用者,對社群等等做出一個 "友善/Friendly" 的網址,而人習慣是由大範圍而慢慢縮小的觀點來看是較為合理的,因此網址若是這樣做,就都很直覺,最後這樣重組網址的思維,會對於你對網站經營有更完善的思維,而所謂的 SEO 就只是順便做好而已。

轉載自《IMHO, 黑貘來說

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搜尋引擎行銷不同詞類的基本投放思路

搜尋引擎行銷不同詞類的基本投放思路

不同的行業或者不同的SEM管理人員的操作習慣,可能對關鍵字的分類會有所不同。通常來講,搜尋引擎關鍵字一般可以分為幾大類:品牌字,通用字,產品字,或者會有一些長尾字,口碑類的字詞等等。本文主要闡述品牌字,通用字與產品字的投放思路。

品牌字

品牌字是三大主要詞類中最為方便管理的一類。感謝百度發明了其他國家搜尋引擎沒有的特殊廣告形式,品牌專區。一個品牌專區幾乎覆蓋了所有品牌字的流量來源,無論是百度、360還是Sogou搜狗,我們都可以購買品牌專區來獲得高品質的造訪流量。這裡的高品質不僅指高點擊率還有高轉化率,道理很簡單,已經知道你的品牌的訪客大都是購買意向比較強的;因此這裡也就涉及到對於品牌字的保護了,比如對於品牌、商標的註冊證明等等,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競爭對手對這部分流量的正面爭奪。

說到品牌專區,這其中需要注意的可能就是一個投入產出比,即無論百度、360還是Sogou搜狗上你的品牌字的搜尋量是否足夠多。畢竟一個月幾萬塊的固定支出不是任何一個老闆都心甘情願付出的,同時用幾百塊買來的一次點擊肯定也不是SEM管理人員希望看到的。目前比較常用的工具是百度指數,可以藉以參考主要品牌字在百度的搜尋量情況。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看目前搜尋帳戶中相關品牌字的曝光數,這也反映了品牌字在該管道的搜尋需求量。如果查詢下來數量有限,在預算有限的話還是緩緩投放品牌專區吧,先另闢蹊徑看看如何增加品牌字的搜尋量。

如何提高品牌字的搜尋量?

其實這個問題已經涉及到品牌行銷的範圍了,不在此處討論之列。就線上行銷而言,類似網站聯盟,DSP廣告甚至聯盟廣告等等都是提高品牌字搜尋量可以嘗試的手段。所以建議不要過早迷信於網盟沒效果的莽撞論調,多多嘗試逐步總結,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產品的推廣之路還是很有必要的,尤其當你的品牌知名度沒有行業老大那麼盡人皆知時,說不定一個網盟就能對於你的品牌搜尋量會有較大提升,畢竟線上有效的各個方式是相互加成的。當然其中也涉及到網盟的有效優化與管理,不在此處討論範疇。

編按
網盟:就是網站的廣告聯盟,是精準投放廣告的一種。主要是把你的網站掛到相應的行業網站上。主要的網站可以由您自己來選取,可以以文字圖片的形式,一般出現在右下角,收費有按點擊收費等模式,網盟會根據你的行業分析網路用戶cookies判斷是不是你的目標客戶。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通用字

這個詞類應該是讓SEM管理人員又愛又恨的詞類。愛它因為它的流量能夠很高,轉化率相比也不錯。恨它是因為你必須在眾多的競爭對手以較高出價的左右夾擊中殺出一條血路來才能看到好的效果,當然這樣做的代價也是大的,那就是較高的成本。

個人認為,對於這種高搜尋量的通用字的管理與優化有幾下幾點可以考慮:

1)分析研究搜尋通用字潛在客戶的關注點是什麼?在創意上突出自己的與眾不同。一般而言品牌是排在價格之後的。當然很多產品想要獲得訪客的點擊的話,絕非僅僅是價格足夠低就可以實現的,比如做醫療美容的,可能風險小,隱私保護以及專業的醫療水準也是關鍵;再比如做化妝品的,可能某種特殊的美容效果,或者保養品的成分更是訪客所關心的;而作為教育訓練類的推廣,除了突出CP值與可能效果的承諾,時間的急迫性更是大家願意點擊的廣告。以上這些客戶的關注點都可以在通用字的廣告創意中進行不同程度的告知,相信在提高關鍵字點擊率,在取得新客戶的轉換方面會有一定的效果。

2)如果是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不妨將眼光較多放在不是特別空泛的通用字上。舉例說明,做飯店預訂行業的SEM推廣時,「飯店」、「飯店預訂」就是比較直接的通用字,這類詞也是行業巨頭們一般都大把撒錢拼命爭奪的戰場,相反,作為預算有限的一方,不妨考慮投放「地區+飯店、地區+飯店預訂」這類的詞,避開大的戰場,獨立開闢一條蹊徑。

3)在產品推廣的旺季,建議在這類關鍵字的投放策略上還是要強勢些,畢竟旺季難得,也是一個讓所有潛在客戶有機會看到你的機會。但是需要謹記一點:永遠把預算放在投資回報率高的關鍵字上!

產品字

要管理好產品字很重要的一點是要對所推廣的產品進行非常詳細的瞭解,瞭解你的產品屬性,特徵與賣點尤其是那些區別於你的競爭對手的特點。但僅僅這些肯定不夠,不斷的擴充與儘量細化的管理是關鍵。舉例來說,同樣是旅遊網站,當你搜尋「巴黎酒店」時,可能會有下面幾種不同的結果:

SEM, 關鍵字,百度

編按
百度蹊徑:是一種只針對左側首位的百度推廣樣式,在一般的推廣內容中融入多個額外連結,使推廣服務具備更多訊息表達功能,其些額外連結被稱為「蹊徑子鏈」。蹊徑子鏈將會展現在左側推廣區域和左側推廣鏈接區域的第一位。(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除了以上的百度蹊徑的充分利用,在蹊徑中額外展示的內容上也可以更加的細分:例如按照星級劃分,按照搜尋使用者的興趣點劃分內容等等,都好過只是單純的拋出單一的資訊,而沒有搜尋字詞個人化的相關內容要好。此外,蹊徑連結的到達頁面面如果能夠盡可能多的提高相關性,對於訪客的體驗會有很大的加分。總之一句話做的越是精細越好,不僅提高訪客的使用者體驗,還有助於提高自己帳戶關鍵字的品質得分。這類字的特點是CPC普遍不高,因此有必要不斷挖掘與優化。對於一個產品豐富的大型電子商務網站,在技術支援許可的條件下,尤其可以體驗各個搜尋引擎的個人化產品,比如百度的閃投等,這種將搜尋引擎與產品資料庫相結合的方法無論在投放效率還是效果上應該都是值得嘗試的。

最後提醒一下,長期在一個公司裡做的時間久了,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之餘一定要記得不時抬起頭來看看周圍。不論是你本行業內的競爭對手也好,還是非產業內的其他SEM廣告主,除了可以看看別人是怎麼精細的設定帳戶架構的,你甚至可以被激發些帳戶優化的思路。所謂三人行必有吾師,在實戰中學習是最直接的途徑!

原文出處:dcplus合作夥伴WAWChina
轉載自《dcplus數位行銷實戰家

四張圖,看懂東南亞電商環境

四張圖,看懂東南亞電商環境

台灣產業面臨轉型,網路服務找定位,促使台灣電商及賣家紛紛往新的市場擴展,台灣來不及跟上中國崛起的浪潮,東南亞市場還大有機會!

東南亞是下一個亮眼新星
國際貨幣基金預測東南亞五大經濟體今年經濟成長率為5.2%,成長率高於美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AEC)將在年底正式上路,東協十個國家將形成6億人口的經濟體,不僅比歐盟的人口還多,經濟成長率也比美國大

東南亞網路使用者有2.25億人,花在線上的時間長,15至35歲龐大的年輕人口超過60%,帶來了人口紅利,中產階級開始消費了,推動東南亞電子商務潮湧現。

圖說明

東南亞主要六國富起來了
除了新加坡早邁入成熟國家,中產階級正在快速崛起,若以4千美元人均GDP為邁向消費社會的指標,泰國、印尼成長最快,越南有60%人口在30歲以下,具有龐大的消費力。

圖說明

東南亞六國的趨勢是行動優先
平均每個人有1.19支連網裝置,手機社群媒體使用者占人口比例29%,而使用手機購物的比例也超過30%。雖然2014年東南亞六國的平均電商覆蓋率(電商占零售業營業總額占比)只有1.63%,與中國的8.0%、美國的9%及台灣的11%,還有一大段差距。

然而,東南亞電子商務平均年成長率為31%。其中,泰國、越南、印尼是三個前景最看好的市場,成長速度驚人

圖說明

圖說明

轉載自《Business Next 數位時代

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要怎麼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寄送電子報?

要怎麼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寄送電子報?

電子報,個資法,隱私權

為什麼要遵守個資法?

在許多新創企業,如 Uber、AirBnb 都在擴張時面臨到法律問題時,我們更應該謹慎的面對這個議題。如果你的選擇是遵守法律,則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辯自明。我們的問題應該是,寄送電子報和個資法有什麼關係,又要如何遵守?

在許多其他國家,除了個資法 (privacy law) 以外,也有制定相關的反垃圾郵件法 (anti-spam law),因此本篇會一併討論。

首先,我們會討論如何遵守這些法律,接著會提供幾個實際的作法,來協助你符合法律的規範。

兩個你必須認識的法律

個資法 (Privacy law)

在開始寄送電子報前,你必須從不同的管道收集客戶的資訊,不管是網路、實體店面,或是其他方式。在你收集的過程中,你的行為必須合乎個資法。

目前在許多國家都已經有法規針對收集個資的過程、保存和保護方式,為了進行電子報行銷而收集名單和這些法律息息相關。

英國和歐洲

英國和歐洲的個資法由資料保護法 (The 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 和英國的資料保護法案 (The Data Protection Act 1998) 組成

根據資料保護法規定,個資必須在透明、法律許可和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被收集。你必須獲得客戶許可的情況下收集個資,同時只能為特定明確的且合法的行為收集。例如,你必須明確告知你收集個資的原因是因為要寄送電子報給他。

這意謂著你只能收集被許可的相關數據,換句話說,如果他只許可你透過 email 聯絡,則你不應該同時收集他的電話號碼。

資料保護法同時也要求你必須安全的存放資料,同時讓你的客戶能存取這些資料,並告知是誰在收集這些資料。(例如,你是誰?你的聯絡資訊)

英國法律則在資料保護法案 1988 中重申了這些原則。

美國

美國並沒有整體的個資法,California privacy law (加州個資法)和歐洲和英國的法律十分相似。如果你有來自加州的顧客的話 (通常在走跨境電商的情況下都會有),這會是你必須注意的。加州的法律要求你揭露:

●收集了什麼資訊
●在什麼情況下這些資訊可能會被和第三方共享
●客戶可以透過什麼管道追蹤,以檢視並對你擁有的資訊進行修改
●你的隱私權政策的生效日期,實施後是否有任何變更

這些法律意謂著,在你寄出電子報之前,你必須合法收集客戶資訊,並遵守隱私權政策。

因此,你必須準備一份 隱私權政策,你的隱私權政策應該要包含:

●你收集了什麼資訊
●為什麼收集
●你會用這些資訊做什麼
●你會如何保護這些資訊
●什麼情況下你會向誰揭露這些資訊
●你的客戶該如何修改或修正這些你擁有的資訊
●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應該透過什麼程序解決問題

該怎麼做?

你必須確認你的隱私權保密政策能夠在夠顯眼的狀況出現,才能夠確保它的法律效益。

你肯定曾經看到過這樣的隱私權保密政策…

電子報,個資法,隱私權

這個方法稱為瀏覽生效法,法律上,這並不是一個確認客戶同意你的隱私權保密政策的好方法。如果你的網站上只有這個的話,是不夠的。

相對的,你應該使用點擊生效法,訂閱者必須點擊來表示同意。

電子報,個資法,隱私權

隱私權的議題差不多就到這,接著我們來看看反垃圾郵件法的部分。

反垃圾郵件法

在美國,反垃圾郵件法也稱做 CAN-SPAM,主要的要求包括:

●不使用偽造或誤導的表頭資訊
●不使用欺騙式的主旨
●揭露廣告信的本質
●告知收件者你的位置
●告知收件者如何取消訂閱
●及時回應取消訂閱的要求
●監控別人是否以你的名義做了什麼事情

英國的反垃圾郵件法也要求寄件者在寄送電子報時不得隱藏自己的身分;如果你是協助其他人進行行銷(通常是廣告公司),你不得隱藏他們的身分。

以大部分的反垃圾郵件法來說,只要對象還不是你的客戶,都必須經由他們明確表態後,才能向他們寄送。你可以在網站上提供他們的一個勾選框「我要收到這些電子報和優惠資訊」,這個部分和個資法的作法十分相似,都是由客戶主動同意。

更保險的情況下,你甚至可以寄出一封確認訂閱信,或是一封歡迎信來確認他的訂閱意願,並在電子報中註名他們會收到電子報的原因。

在英國,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即使客戶沒有表態,你也可以當作他們願意收到你的電子報,稱作 soft opt-in。

1.你必須是在「銷售產品或協商的過程中」取得這些資訊,這意謂著他們必須已經是你的客戶,或是產品的銷售已經進入了細節協商的階段,並同意他們的聯絡信箱作為後續的行銷使用。

2.你只能向這些客戶銷售「相似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如果你的客戶為了接收旅遊資訊而註冊,則你不能向他們寄送推銷啤酒的廣告。

3.你必須提供寄送電子報的對象拒絕你再次使用這些聯絡資訊的權利,也就是提供取消訂閱的連結。

取消訂閱連結應該可以參考 Instagram 的範例

電子報,個資法,隱私權

透過修改你的電子報模板並確認你的訊息是誠實且不誤導時,你已經對反垃圾郵件法免疫了。

總結

當你願意遵守個資法和反垃圾郵件法時,並在電子報中做出改變時,你會獲得很許多正面的結果:建立客戶信任,並顯示出你將他們的需求放在第一。

同時,如果你尊重客戶的隱私權並讓他們取消訂閱,你將不會浪費時間和資源在寄送電子報給那些不想開信的人身上。

原文出處:電子豹-別人都在看的電子報
轉載自《dcplus 數位行銷實戰家